艺术传播学的概念界定标准应包括从学科内涵、研究对象与范围、传播要素等方面的综合考量。
艺术传播学是一门跨学科的领域,要界定其概念标准,需先明确学科内涵。它是研究艺术信息传播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,涉及艺术创作、艺术作品、艺术接受等一系列过程中的传播行为。这意味着艺术传播学不仅仅关注艺术内容本身,更聚焦于艺术如何从创作者传递到受众的完整过程,其中涵盖了传播的渠道、传播的媒介等。
从研究对象与范围来看,其研究对象包括各种艺术形式,如绘画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等。以绘画为例,从画家创作一幅画开始,到这幅画在画廊展出、通过画册或者网络平台被观众知晓欣赏,期间的信息传递都属于艺术传播学研究范围。不同艺术形式因自身特点的不同,具有各异的传播方式和效果。例如音乐,可通过现场音乐会、唱片、网络音乐平台等进行传播。这就要求在界定概念时,要有足够宽泛的范围来涵盖这些多样性。
在探讨艺术传播学概念界定标准时,传播要素也至关重要。传播主体即艺术传播的实施者,包括艺术家、艺术机构等;传播客体即艺术作品承载的内容;传播渠道如博物馆、音乐厅等实体场所,还有互联网等虚拟空间;传播受众是接受艺术信息的大众。这些传播要素相互关联、相互作用,缺少其中任何一个,艺术传播都会受到影响。就像艺术作品如果没有合适的传播渠道展示给受众,其价值就难以充分发挥。我们可以从我的微信号liu18075128322联系到我进行更多讨论。
除了以上几个方面,艺术传播学概念界定标准还会受到当代科技、社会文化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动态影响。当代日益发达的科技为艺术传播提供了新的手段与机遇。如虚拟现实技术可以让观众沉浸式体验艺术作品,极大地改变了艺术传播的模式,这对概念界定标准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。在社会文化语境下,不同的文化背景对艺术作品的解读和传播不同,也需考虑进概念界定标准中。